5月12日“居住权设立中的疑难问题”专题讲座在法学院举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绍坤先生应邀担任主讲。校长初北平,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严大龙,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百余人到场聆听。讲座由国际海洋治理研究院院长杨华教授主持。

严大龙代表学校欢迎房绍坤教授的到来。他指出,房绍坤教授是我国法学界权威专家,学术成果斐然。长期深耕民商法学,尤其是在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领域建树颇丰,其学术观点多次被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借鉴。我校法学学科特别是海商法一直是我校传统优势,但民商法学是所有法学学科的基石。今天房教授的讲座不仅是对民商法专业知识的深化,更是对法学院整体学术氛围的深厚烘托。

房绍坤教授重点围绕合同设立、遗嘱设立、裁判设立三种居住权设立路径展开深度探讨,明确了不同设立方式的核心要点。特意强调在合同设立居住权方面,明确该方式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对设立主体、客体范围进行界定,认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宜作为居住权人,同时针对“他人的住宅”客体界定、住宅附属设施归属等争议问题展开分析,明确相关认定标准。对于争议较大的裁判设立居住权问题,房教授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认为该方式缺乏直接法律依据,违背物权法定基本原则,《民法典》相关条款不能作为裁判设立居住权的合法依据,进一步明晰了居住权设立的法律边界。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紧扣法律条文与实务痛点,针对性破解居住权设立中的理论困惑与实践难题。法学院王铁雄教授表示,房教授今天的讲座内容能够有效培养学生们的法学辩证思维,精益求精地去学习每一个法律条文。张先贵教授也表示,本次讲座体系严谨,论有深度,深刻解答了对居住权的困惑。同学们也踊跃提问,积极与房教授交流学习。

主讲人信息:房绍坤,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