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北平: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海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外办维护海洋权益工作专家组专家,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於世成: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专家委员会主任。荷兰莱顿大学和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蒋正雄: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海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交通运输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访问学者。
胡正良: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参加《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等的起草和联合国《鹿特丹规则》的制定。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常委、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曹艳春: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委员。撰写著作及教材20部,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16项,10余项获得省市级以上的奖励。曾在美国和英国留学。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沈秋明: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法律咨询专家库专家、中国海事仲裁委/上海仲裁委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等。
徐国平: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杜兰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从事船舶污染法和海上保险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兼任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海损理算和海事服务专家等。著有《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等著作,并于《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海上保险法和船舶污染法论文数篇。
陈 芳: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12年来在《法学》《法学评论》《中国海商法研究》等CSSCI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并主持省部级、校级课题多项,主讲的票据法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上海市教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宋旭明: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迈阿密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聘教授、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法律咨询专家库专家、临港新片区理论宣讲团成员、上海海事大学法律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土地法学、卫生法学、罗马法学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市哲社项目及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等多项,在《法学评论》《管理世界》等刊发表论文50多篇,为本硕博学生讲授《民法总论》《合同法》《民法研究前沿》等课程,培养研究生百余人。曾获上海海事大学“罗煌枫博士奖”“刘浩清优秀教师奖”“教师教学激励计划示范岗”“‘师德标兵’暨‘我心中的好老师’提名奖”等奖项。
王铁雄: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民商法学科带头人。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博士后,德国科隆大学访问学者。目前为全国外国法制史学术年会理事、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在相关研究领域,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6BFX127)(21BFX075)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子项目(13AFX030)1项,并先后主持完成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76)等省部级课题3项;在《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3部。先后获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等奖项。
吴鹏飞: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埃塞克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儿童权利、儿童福利、社会法研究。在《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有7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转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主持司法部等多项省部级项目,并有1项成果获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郭 冉: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汉普顿-悉尼学院中美富布赖特访问学者(2007-2008)、英国剑桥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2016-2017)、上海市电子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公法、国际海洋法、国际核安全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子课题1项、省部级项目4项、局级项目4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项目4项。已出版专著1部、教材2部,发表中英文论文20余篇。曾荣获上海海事大学科技项目奖、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论坛论文一等奖、中国海洋法学会优秀学术论文奖二等奖、全国大学生学术英语风采展示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
邓刚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行政法学会理事,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监事;上海市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大数据、人工智能法学等领域研究。主持国家社科、教育部、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上海市高校智库项目等各类课题十余项。先后出版专著2部,主编教材2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C刊30篇,代表性论文:1.《我国行政诉讼诉判关系的新认识》,《中国法学》2012年第5期。2.《论我国行政诉讼功能模式及其理论价值》,《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3.《食品安全阳光下运行的法律逻辑及其保障机制——以消费者知情权为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1.《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法治逻辑与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曾 加:法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私法,纠纷解决机制、自贸区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曾多次赴美国、西班牙、墨西哥和香港地区的法学院或法学研究机构访学。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并担任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权威、核心等各类期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在商务印书馆等出版社出版专著教材多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各类课题近二十项。多次应邀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做主题发言。
胡文涛:法学博士,教授,上海法院特聘教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先后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早稻田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主持和参加国家社会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多项。在《中国法学》《法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国外社会科学》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曾荣获上海海事大学和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
张先贵: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曙光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日本京都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商法学、物权法、合同法、自然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教学与研究。已在《人民日报(内参)》《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政法论丛》《比较法研究》《东方法学》等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刊物论文40余篇,5篇文章被人大法学类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子课题),主持上海曙光计划、司法部、上海哲社办等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获刘青浩青年英才奖(2022年),获在2021年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2022年),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2019年),入选上海市法学学术人才活跃度100强(2019年排名41)。科研成果曾先后获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5项部级奖励及省部级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王慧: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法、经济法教学研究工作,先后在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芝加哥大学、圣塔克拉拉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等校研修,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法学》等刊发文百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出版学术专著五部,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5项,全程参与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际海运条例》的修订工作,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上海市首届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
王蕾,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在基本权利理论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的重要课题,出版基本权利理论方面的专著,发表平等权、比例原则、财产权等方面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