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前身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学与研究始于上世纪60年代,半个世纪以来,本学科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和航运法的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较大影响。多名教授是我国《海商法》《港口法》《国际海运条例》等航运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司法解释的主要起草人,并长期为交通运输部重大航运法律与政策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海商法为上海海事大学的传统特色专业。2005年上海市教委将我校的“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2020年我校法学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新文科”建设项目名单,2021年入选上海高校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项目,2023年获批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07年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院现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海洋战略研究所等科研平台。

      法学院现有航运管理与法律专业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有国际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以及法律硕士专业。

      法学院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精干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64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 19人,已获博士学位 56人。大部分教师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兼职律师及仲裁员参与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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