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专业历经半个多世纪的积淀与开拓,其发展沿革主要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起源与初创:学校早在1960年代就已开展海事法律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我国早期航运事业的法律保障和人才培养奠定了基础。

  2.专业确立与起步:1985年,学校在交通运输学院正式设立“国际经济法(海商法)”本科专业,成为国内首批系统开展海商法人才培养的单位。

  3.学院成立与体系构建:2008年,学校独立设置法学院,设立唯一专业法学(海商法),逐步构建起以海商法为核心,融涉海法学、国际商法、涉外法治等多方向的学科体系。

  4.跨越发展与国家级认可:2012年我校被列为首批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2020年法学(海商法)专业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21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023年,连续获批“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六十多年来,本专业始终坚持以法学为基础、航运为特色、外语为支撑,深度融合学科交叉与实务应用,为中国航运法治建设输送大批骨干人才,已成为在国际上具有显著影响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海商法教育高地。

   本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以交通强国战略、海洋强国战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需求为导向,秉持“厚基础、重特色、国际性”的培养理念,强化协同育人、“三全”育人机制,旨在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职业技能、系统的知识结构尤其是航运法律方面的知识特长,熟悉国际规则,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满足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创新型、国际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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