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举办主题为“行政犯违法性的判断逻辑与实务运用”的专题讲座。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钱叶六教授受邀主讲。讲座由法学院吴鹏飞教授主持,李莎莎老师,朱奇伟老师,张宜培老师等师生代表共同参与讲座。

图1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钱叶六教授主讲

图2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鹏飞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钱叶六教授首先阐述了行政犯的概念、行政犯与法定犯的界分,行政犯的本质、行政犯的构造。随后,钱叶六教授结合“赵某华非法持枪案”“陈某安交通肇事案”“刷单炒信案”“销售水果味电子烟案”等一系列案例,重点阐述了行政犯的刑事违法性判断。他指出,行政犯以违反行政法为前提,但其刑事违法性的判断不应简单依附于行政违法,应把握行政犯刑事违法判断的独立性。最后,他总结,刑法作为保障法,具有独特的规范目的与保护法益,司法实践中应避免将行政违法直接等同于刑事违法,行政违法行为是否成立犯罪,除了考虑罪量等因素之外,还需立足构成要件与规范目的进行实质解释和判断。
在互动环节,钱教授与在场师生就“法定犯与行政犯的区别”“行政犯刑事违法性的认定标准”“刑法与前置法的概念统一性”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钱叶六教授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致力于理论与实务的有机融合。他通过讲解一系列典型案例,将抽象的“法秩序统一性”“违法相对论”等概念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叙事,使法学院师生深入理解了行政犯的违法性。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黄薪 李莎莎
摄影:张琪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