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至12月1日,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邀请英国斯旺西大学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法学院教授、国际航运与贸易法研究中心主任Baris Soyer教授来校举行为期三天的国际航运法律实务专题系列讲座。

本次系列讲座的内容涵盖了国际航运法律体系的多个关键领域。在“英国法与法律渊源”的基础模块中,Soyer教授系统梳理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法律体系、法院架构与先例遵循原则(stare decisis),为师生理解后续的专业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普通法基础。

针对“海上油污民事责任”这一全球性议题,Soyer教授进行了深度剖析。他系统讲解了《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CLC)及其配套基金公约构成的国际油污赔偿体系,并通过剖析“The Braer”、“The Sea Empress”等经典案例,深入探讨了“纯经济损失”(Pure Economic Loss)索赔的“合理近因”的认定标准、责任限制与突破条件等复杂的法律问题。同时他还前瞻性地分析了浮动生产储油卸油装置(FPSO)污染的法律适用困境、近海设施污染的OPOL协议机制及其局限性,以及《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损害责任赔偿条约》(HNS)的现状与生效前景,揭示了当前国际油污责任体系存在的空白与挑战。

在“海难救助”专题中,Soyer教授从罗德海法到《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历史脉络出发,清晰阐释了“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自愿性、成功性、财产与危险要件等核心法律原则。他还重点分析了LOF标准救助合同、特别补偿(Article 14)条款以及业界解决方案“船东互保协会特别补偿条款”(SCOPIC)的运作机制与商业逻辑,并通过丰富的案例展示了救助报酬的评定因素与计算方法。

最后,在“航运业数字化转型的法律挑战”这一前沿议题中,Soyer教授聚焦网络风险,深刻分析了针对船舶或港口的网络攻击可能导致货物延迟、物理损坏乃至错误交付(mis-delivery)的法律后果。他引导学生思考在《海牙-维斯比规则》框架下,承运人能否就网络事件导致的损失免责或限制责任,以及在《2023年电子贸易单证法》生效后,电子提单欺诈风险的法律归责问题。

Soyer教授以其在国际海商法、海上保险法和油污责任法等领域的精深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解析了现代航运业面临的核心法律挑战与实务应对策略,将厚重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国际商业实践、经典判例与最新的行业动态无缝衔接。在传授知识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思维和解决复杂跨国争议的能力。讲座过程中,学生们就不同法系对统航的解释差异、纯经济损失索赔的边界、SCOPIC条款的商业考量以及网络时代承运人适航义务的内涵等议题,与教授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本次系列讲座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持续推进国际化高水平合作、强化学科前沿交叉的重要举措。Soyer教授的到访不仅使学生们领略到了普通法系下航运法律实务的精髓,有利于拓宽师生的国际视野,也为学院在海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注入了新的活力。法学院将继续积极搭建与国际顶尖海商法学者的交流平台,致力于培养精通国际规则、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高素质涉外航运法治人才。



期间,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法学院负责人与Soyer教授进行了会谈,双方围绕师生交流、海外人才发展项目、联合研究等合作项目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进一步深化两校在国际航运法律领域的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