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27日,美国杜兰大学海商法中心主任、国际知名海商法学者Martin Davies教授访问上海海事大学,为法学院师生带来为期四天的“海商法专论”系列讲座。授课期间,我校校长初北平、国际交流处、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会见接待了Davies教授,就海商法前沿发展、两校法学教育合作及未来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系列讲座围绕四大前沿专题展开,系统解析了美国海商法律体系的核心机制与国际海商法的最新发展。
在“美国法下的船舶扣押与附件制度及《北京公约》”专题中,Davies教授深入剖析了美国海事诉讼中独特的“人格化理论”(Personification Doctrine),阐释了Rule C扣押与Rule B附件程序的本质区别,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示了美国法与英国法系在海事留置权认定上的根本差异。他还前瞻性地分析了即将生效的《北京公约》对国际船舶司法拍卖制度的统一化意义。

围绕“航运业脱碳化:IMO净零框架与私营执行机制”这一热点议题,Davies教授系统梳理了国际海事组织从2023年能效现有船舶指数(EEXI)与碳强度指标(CII)到2025年proposed净零框架的监管演进。他重点解析了以“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GFI)”为核心的新合规机制、市场化的“盈余单位”与“补偿单位”交易体系,以及2025年10月MEPC特别会议上该框架被推迟至2026年表决背后的国际政治博弈。

在“贸易航线中断下的合同风险分配”专题中,Davies教授以巴拿马运河干旱与红海危机等现实案例为引,深入探讨了航次租船与期租合同下统航(Deviation)的合理性认定、战争风险条款的触发、以及因运河通行受限导致的延误与额外成本在船东与租家之间的分配问题。他引导学生对比分析了中、美、英三国法律对“统航”条款解释的差异,并解读了BIMCO等标准合同条款在风险分配中的作用。

最后,在“海员与人权”专题中,Davies教授将视角投向人文关怀,重点分析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下被遗弃海员的救济机制及其在实践中的执行困境,揭示了近年来遗弃案件不降反升的严峻现实。他还探讨了远洋渔业中存在的强迫劳动与现代奴隶制问题,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在打击人口贩运与保护移民、偷渡者权利方面的法律框架与执行挑战。

Davies教授的讲授将复杂的法律规则与生动的商业实践、经典案例与前沿动态紧密结合。他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了船舶优先权的“秘密性”威力、Rule B附件程序对跨国银行账户的追索可能性、碳强度指标(CII)对租船合同运营的深远影响,以及国际公约在跨国执行中面临的现实障碍。讲座过程中,学生们就美国海事管辖权的边界、替代燃料转型的经济驱动力、战争风险条款的解释、以及如何有效保障海员权益等议题与教授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本次“海商法专论”系列讲座是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拓展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举措。课程不仅使学生接触到全球海商法领域前沿的理论与实践动态,拓宽了师生的国际视野,也为学院在海商法与航运政策领域的教学与科研注入了新的活力。法学院将继续致力于搭建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为培养具备全球竞争力与深厚专业素养的涉外高端航运法治人才持续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