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在119报告厅举办主题为“国际保赔协会集团视角下HNS公约的新进展”的专题讲座。三位主讲嘉宾——国际保赔协会集团防污染委员会主席、西英保赔协会董事兼亚太区负责人Anthony Paulson,集团应急委员会主席Susan Watkins,以及集团高级秘书处执行官Daisy Roche围绕《HNS公约》生效前景、核心内容、对替代燃料的规制、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在推动公约生效过程中的作用等议题作深入分享。讲座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岭主持,上海海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童梅律师、法学院徐国平教授、卓睿璇博士及40余名研究生与本科生参加。

Daisy Roche女士首先回顾了《HNS公约》的发展历程,她指出,尽管公约尚未生效,但随着德国、荷兰、瑞典和比利时预计于2026年春季同步批准,公约有望在2027年底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HNS损害赔偿机制的重大进展。她随后梳理了公约的主要制度设计,包括船东严格责任、强制保险、索赔人直诉保险人,以及HNS证书的签发与管理。她强调,公约未对持有HNS证书的船舶设置最低吨位要求,适用范围广泛,将显著提有毒有害物质海运环节的监管与保障水平。

Susan Watkins女士进一步介绍了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在公约实施中的准备情况,集团现有P&I保险中已覆盖公约涉及的多种损害类型,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污染清理及环境恢复费用等。她以“Hanjin Pennsylvania”号事故为例,说明《HNS公约》建立的赔偿机制在实际事故赔偿中的适用。
Anthony Paulson先生主要探讨了生物混合燃料在《燃油公约》下的适用局限,指出其在责任界定与保险覆盖方面仍存挑战,进一步凸显了建立统一和高效的替代燃料责任机制的必要性。

在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就集团对公约体系下环境损害的赔偿、无保险HNS船舶的潜在风险、替代燃料损害评估以及《HNS公约》对替代燃料的监管挑战展开积极探讨。

整场讲座内容丰富,帮助法学院师生深化了对《HNS公约》及其未来实施路径的理解,进一步凝聚了学界与实务界在海上有毒有害物质运输风险治理的共识。
撰稿:侯美湘、李沁奕
摄影:陆彦祺、徐伟豪、陈泓明
来源: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