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国家海洋研究院与发展规划处联合主办的“航运海洋法治大讲堂”第九讲成功举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永明应邀作题为“论中国的海洋法制度与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殷骏及师生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活动。讲座由法学院教授郭冉主持。
讲座开始,金永明教授首先界定了研究范围,旨在通过系统梳理1949年至2025年间中国海洋法制度的立法进程与重要政策,检视其体系效果,评估国家海洋治理能力,为建设海洋强国、实现海洋命运共同体目标贡献智识。
在讲座的核心部分,金永明教授将新中国海洋法制度的发展历程精辟地划分为四个阶段:萌芽阶段,以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为代表;发展阶段,立法活动集中于海洋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与航行安全;成形阶段,海洋基本法制与部门法规日趋完善;充实阶段,通过修法、双边文件及应对国际争议等方式,不断充实制度体系。随后,金永明教授总结了中国海洋法制度的五大基本特征,包括坚持直线基线制度、主张以公平原则解决划界争端等。同时,他亦深入剖析了当前体系面临的核心争议问题,如西沙群岛直线基线的法理争议、军舰在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毗连区安全管辖权、专属经济区他国军事活动规制,以及南海岛礁地位与仲裁案裁决效力等,并结合国际反应分析了其中的法律分歧。
面对挑战,金永明教授系统梳理了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到“海洋命运共同体”等一系列中国重要的海洋政策与倡议。他指出,完善中国海洋法制度需要内外兼修:对内应思考修改相关程序、明确机构职权;对外则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塑造,坚定践行“依法治海”理念。他强调,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国内法的持续优化,更亟需通过双边与多边努力,在国际层面推动海洋法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与谈交流环节,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邢望、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吕鸣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耀东、青年教师格根其日分别对中国海洋法制度中的某些“特色主张”应如何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与促进国际法理认同之间寻求更佳的平衡点、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跨文化的法理探索问题、中国海洋法制度发展的“自主性”问题、置于法律理论与国际政治实践的双重维度下的海洋法制度的“术语模糊性”问题以及中国海洋法制度演进的内在逻辑与驱动力问题分享了见解并与主讲人进行了深入探讨。金永明教授对四位与谈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回应,现场互动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金永明教授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金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海洋法、极地法律与政策以及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出版了多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专著,并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内的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本次讲座为师生理解中国海洋法制的历史脉络与现实挑战提供了宝贵视角,展现了上海海事大学在航运与海洋法治领域的学术平台活力。

图1 法学院航运海洋法治大讲堂第九期邀请金永明教授为主讲人

图2 法学院副院长殷骏发言

图3 上海海事大学教授郭冉主持会议

图4 金永明教授作学术讲座




图5—图8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吕鸣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邢望、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耀东与青年教师格根其日与谈交流环节发言


图9-图10 法学院副院长殷骏与金永明教授互赠礼物并合影留念

图11 参会嘉宾及学生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