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年,湖州作为该理念的重要发源地,再次走在制度创新前列。2025年8月27日,湖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已于2025年9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图1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次条例起草工作由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坚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晓军担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上海海事大学派出专家团队参与该条例的立法研究与起草工作,殷骏副院长(主持工作)牵头负责,唐瑭副教授、彭宇副教授、朱奇伟副教授、张洁莹老师以及2025届研究生黄智洋等师生深度参与立法研究和文本修订过程。

图2 专家组作为主讲嘉宾出席湖州市交通局第二期“法治沙龙”
该条例聚焦内河水运转型升级、推动港口码头低碳环保改造、统筹推进绿色智能航运发展等核心目标。作为全国首部绿色航运领域的地方立法,《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的编制工作,统筹推进电动船舶应用、充换电站布局以及船用电池研制等六大关键领域。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在政策评估、法律草拟以及合规建议方面提供了专业支持,参与起草的师生团队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和国内外法律文献检索,为条例的制定注入了前沿理论和具有操作性的条款。

图3 课题组全程参与多场《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草案)现场办公会
后续,法学院将持续关注条例实施效果,推动产学研合作,将绿色航运法律制度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助推地方绿色发展的实际力量。

图4 课题组出席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坚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晓军主持的《湖州市绿色航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