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张磊一行6人来访我校法学院,就行政法视域下船舶所有人下落不明处置问题进行调研。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严大龙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岭主持,法学院教授邓刚宏、公法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吴俐、副教授刘达芳、副教授仪喜峰、海商法教研室支部书记彭宇博士、公法教研室张骥博士参加座谈会。
会上,严大龙对张磊副局长一行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来访嘉宾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
张磊副局长对学校热情接待表示感谢,详细介绍了连云港海事局的基本情况,并对本次调研活动的背景和目的进行说明。
王德岭书记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就前期组织公法教研室和海商法教研室对本次调研课题进行针对性的准备进行了交流。
连云港海事局陈晓翔处长介绍了法规规范处及参与本次座谈会的调研人员基本情况。
与会人员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和程序规定能够对“物权变动”作出约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告拍卖程序应该归类的行政行为、“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哪些上位法支持等方面现场展开热烈讨论。法学院的与会老师分别进行发言,为解决船舶所有人下落不明处置问题提供了一系列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连云港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设置在连云港的直属海事机构,为副局级单位。多年来,上海海事大学与连云港海事局等海事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而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合作等合作项目,为海事法律研究和实践事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本次交流加深了上海海事大学与连云港海事局之间的合作,对解决海事管理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法学院将继续重视与海事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更加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为推动我国海事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