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研讨活动同时邀请了上海海事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临港管委会、上海交通大学中英低碳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参与研讨交流。此次研讨会针对公司关注的ESG理念下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聚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规风险管理等议题,探讨如何适应发展要求,提升企业ESG能力和水平,培养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
开幕式上,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殷骏代表主办单位致辞。殷骏表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入选了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将持续为ESG能力建设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鼓励。企业ESG能力的提高离不开行业内各位同仁的不断努力,希望通过此次圆桌会议,增进彼此合作,为提升企业ESG能力和水平建言献策。
在会议第一单元“涉外企业ESG的理论和实践”主题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做题为“ESG政策解读与展望——从新《公司法》看企业的ESG责任”的报告。他指出ESG在中国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推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苑教授作了题为“ESG评价体系的社会治理效能”的发言,她通过展示ESG投资生态图谱示意图阐释了ESG的缘起与发展,强调通过灵活的公私监管合作推动ESG的发展。上海海事法院审监庭(研究室)的廖璐琪法官作了题为“涉外企业ESG的司法视角”的发言,指出了ESG与海事司法审判对应的关系及海事法院在ESG能力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上海交大中英低碳学院院长助理任涛作了题为“低碳技术助力绿色发展”的报告,他通过比较各国遥感碳监测领域的工作,在技术层面解读了ESG的发展。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主题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徐祥民教授和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王文革教授,分别就一带一路的规则之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体系为主题进行分享,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校际合作经验及需求。
在圆桌与谈环节,上海组合港管委办航运服务处副处长程新岩表达了在低碳环境下对绿色航运发展的展望。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李衡认为,司法审判与ESG能力建设息息相关,检察机关通过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在ESG治理中发挥作用。瑞士苏尔寿集团化工事业部中国区环境健康安全高级经理李懿斌先生介绍了外资公司开展ESG实践情况,提出在不同行业、企业和部门之间,ESG的实质性议题和重点议题差异较大,国内企业践行ESG,还需更多专业人才。海同律师事务所杨朝阳船长提出ESG理念早已被全球各大航运公司纳入运营管理的战略,践行ESG已成为发展共识。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万美、黄启荣律师介绍了金茂所ESG相关咨询和培训服务项目及临港分所情况,分析了各大公司对ESG专业人才需求,金茂所可协作高校、企业开展ESG人才培养方面的能力和优势。法学院教授王铁雄表示,我们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谋划发展,既要强调个体的独立,也要注重整体的和谐。法学院教授邓刚宏表示ESG行动方案蕴含着多学科的统一,政府监管需要与社会共治并行,从而帮助企业发展,助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学生代表于冰洁表示,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将紧跟学术前沿,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
最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德岭对与会嘉宾、志愿者、现场参与人表示了由衷感谢。他表示,新时代下涉外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能力建设是一个重要议题,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将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关键支持。
本次圆桌会议的成功举办,为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提供了高质量的学习交流平台,也为ESG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促进绿色低碳技术与行业发展、提升企业ESG能力建设水平、发展ESG投资、ESG法律业务等合作方向提供了新思路,为未来涉外法治人才的建设提供新方向。经济法教工党支部教师代表唐瑭、曾青未、张静、卓睿璇,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于冰洁、刘思涵、檀一萌等师生参加活动,并为会议提供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