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院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8年,前身为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法律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教学与研究始于上世纪60年代,半个世纪以来始终保持鲜明的航运特色,海商法和航运法的教学与研究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在国际上也有较大影响。
法学(海商法)为上海海事大学的传统特色专业(方向)。2005年上海市教委将我校“国际法学(海商法)”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建设学科”和“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2020年我校法学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入选教育部第一批“新文科”建设项目名单,同年入选上海高校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中唯一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培育建设项目,2023年获批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一)学院概况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精干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0人,已获博士学位54人。多数教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作为兼职律师或仲裁员参与法律实务。
(二)学科建设情况及科研平台介绍:
法学院现有航运管理与法律专业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法学(海商法)本科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班)。其中,硕士研究生学位点下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专业方向。
法学院现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海事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海事仲裁研究中心、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亚太地区海事司法中心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海洋战略研究所等科研平台。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海商法研究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07年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二、招聘专业及重点引进方向:
(一)招聘专业:法学
(二)重点引进方向: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
学院 | 专业名称 | 招聘人数 |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
法学院 | 诉讼法 | 1 | 1 | 1 |
民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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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经济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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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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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设置:可参照学院招聘计划
(一)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资格,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学术造诣、学术发展潜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4.博士(博士后)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教授原则上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综合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聘和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待遇配套: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及条件“一人一议”,根据实际科研需求配套启动经费、团队组建等支撑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国家、上海市及学校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人才子女,按照上海市和临港新片区的相关政策,享受从幼儿园到高中的临港新片区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对满足学校“领航计划”的国家级人才,学校免费提供人才配套房1套。
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法学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82138
电子邮箱:deanlaw@sh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