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下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作为上海海事大学与香港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合作项目的合作方受香港大学法学院邀请参与其“普通法硕士”(Master of Common Law,MCL)项目的线上评审会议。上海海事大学国际交流处及法学院领导委派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外事秘书陈伦伦老师作为学校和法学院代表,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诗卉老师一起参加了该会议。
会上,评审委员会首先听取了两所合作院校以往参与项目的学生对项目的反馈以及香港大学法学院就课程设置、项目资源、教学及生活设施的满意度调查问卷结果。接着,合作院校结合各自的毕业生在香港大学参加项目学习的情况以及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对于项目运营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可能性建议。
自上海海事大学和香港大学于2017年签署协议起,根据上海海事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运输与房屋局三方的合作安排,上海海事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有机会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全额奖学金在香港大学法学院就读“普通法硕士”,并需要在毕业后为香港服务至少一年。截至2021年,我校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共有12人通过选拔获得资助。这些毕业生中大多至今仍在香港用他们所学的法律知识为香港服务,为内地和香港的航运发展和人文交流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