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主任、我校法学院校外导师周舫震在法学院106教室为学院师生做“中国特色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徐国平教授主持,近百名法学院本研学生参加此次讲座。
首先,徐国平教授对周舫震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周舫震先生现为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主任,是《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起草组成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的主要起草人。周主任先后在《航海技术》《中国海事》《水运管理》及《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发表论文十数篇,长期从事海事危防管理工作,曾参与2001年上海“大勇大望”轮碰撞污染事故、2003年“长阳”轮污染事故、2013年“达飞佛罗里达”轮碰撞污染事故等的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具有丰富的海事管理、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及船舶油污损害理赔经验。
讲座中,周舫震主任首先通过对油污基金的介绍作为引出,分别介绍了国际油污基金与中国油污基金的发展历史,然后从“征收和赔付的油种范围”“赔偿的限额”“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和顺序”“对无法确定责任船舶溢油赔付态度”等4个方面说明了两者的区别。之后,他通过油污基金运行机制、基金使用管理、基金索赔流程、基金案件理赔情况等方面介绍了我国油污基金的现状。最后,周舫震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我国船舶油污基金《理赔导则》与《索赔指南》,他表示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的设立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了配套软环境。
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同学们表示,通过周舫震主任的介绍,大家对油污基金和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受益匪浅,期待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将校内所学知识与理赔实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