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16日第九届全国劳动法实践教学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武汉大学、苏州大学王健、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海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青海民族大学、黑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来自全国多所知名高校的学者以及实务部门专家等40余人出席了此次研讨会。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并作为会议发言的与谈人。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科带头人曹燕教授主持。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实践教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沈同仙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义海忠教授分别为大会致辞。
会议研讨分为四个单元依次进行研讨。第一单元: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一),第二单元: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二),第三单元:社会法典型案例研讨(一),第四单元:社会法典型案例研讨(二)。
在第二单元: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二)研讨阶段,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曹艳春教授对四位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并认为,与政法专业院校不同,一般院校的法学院在进行劳动法实践教学时会面临更多的困境,如何分类建设不同类型院校的劳动法实践教学模式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课题,并强调了智慧化学习效果保障问题的重要性。曹艳春教授强调: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正确解释理解法律的能力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不是为了实践而实践,而是通过实践的指引来引导学生更深入的阅读与学习。实践教学中不仅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训练,更应重视学生职业道德素养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