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我校法学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在“亚太欧法学院/研究机构联盟”启动仪式活动期间,举行了续签合作协议仪式。
在荷兰鹿特丹市市长Ahmed Aboutaleb以及我校法学院30余名师生见证下,我校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副院长Fabian Amtenbrink教授分别代表两家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的内容,我校法学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将在原先合作的基础上,在师生访问与交流、联合研究、课程开发、会议举办、法律培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今年适逢我校建校110周年,法学院工作已迈入新时期。我校法学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的长期合作,是我校法学院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打响我校法学学科国际品牌、服务国家航运事业发展及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等方面的集中体现。我校法学院与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的持续合作,将成为我校法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的有力助推。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成立于1913年,是一所历史悠久、世界闻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该校法学院是荷兰最大的法学院之一,商法、国际法、法经济学等学科实力雄厚,享有较高国际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