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下午,法学院举行二级党校第十九期培训班第2场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相雷为学员作《党员的权利义务》主题报告,九十多名入党积极分子聆听了报告。
会上,相雷副书记对党章新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着重强调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大家在学习时应当特别注意。理论学习的过程可能是枯燥的但却是极为重要的,而学习理论知识的途径有很多种,平时可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可以丰富其他的人文历史知识。 接着相雷副书记详细解读了党章第一章中第三条与第四条的内容。相老师强调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和组织的任务。在学习中要做到知行合一,求真求善求美,尤其不能学术造假。最后,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能经得起批评,认真思考自身的问题所在。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员的利益与群众的利益不是对立的,党员来自群众。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多做好人好事,避免假丑恶。 相雷副书记总结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而相较于权利,党员的义务更值得所有党员注意。法学院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在此次培训中更深入的理解、学习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