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稿内容
以海商法和航运法的研究为主,兼顾海洋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领域的研究,力求学术成果具有前沿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包括学术论文和专题研究报告、国际国内最新立法与动态的分析和研究、典型案例评析、学术动态、学术书评等。
二、投稿截止时间
2019年9月30日
三、稿件格式与提交
1、标题、署名、作者身份
标题用小3号黑体,居中书写,并附英文标题(14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单独一行)。署名位于英文标题的下一行,居中书写,小4号楷体,在右上角用 * 号引出作者身份的页末脚注,并于下一行附英文(汉语拼音)名字(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居中书写)。作者身份在页末用脚注,前加 * 号注明学历(硕士以上)、工作单位和职称(中级以上)。
2、摘要与关键词
属于论文类稿件,在正文之前引出摘要,不超过200字,5号宋体;前加 [摘要] 两字,5号黑体。请附英文摘要,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前加 Abstract: ,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
在中文和英文摘要后单独一行分别列出3~5个关键词,中文用5号宋体,英文用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中文前加 关键词:,5号黑体;英文前加Keywords: ,12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加黑。
3、正文
正文采用5号宋体,单倍行距,每一段落开头空2个字距离。
各级标题采用以下体例:
第一级:一、二、…,4号黑体;
第二级:(一)(二)…,小4号黑体
第三级:1、2、…,5号黑体
第四级:(1)(2)…,5号宋体
其中,第二级标题可直接采用1、2、…,5号黑体。
论文类稿件建议采用:一、引言,二、XXX,三、XXX…,X、结论。其中,引言部分阐述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技术路线等;结论部分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
正文字数,论文类稿件一般为8000~10000字。
为节省正文篇幅,注释性或者解释性的内容,可作为脚注列出。
4、引证体例
凡是引用他人文献、资料,必须加引证注释,以页末脚注形式按页编排。在正文加注释处右上角以加圈阿拉伯数字标记,脚注编号位于相应标点之外。
图书或者成册作品的脚注结构次序为:
作者:《标题》,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年),页码。例如:张文显:《法理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页。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下册,第32页。
定期出版物的脚注结构次序为:
作者:“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卷期号,页码。例如:胡正良:“论航运法的价值”,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58页。
作者为三人以上时,仅列出前三人,其余使用“等”予以省略。作者众所周知,可不加作者名。
注释中重复引用文献、资料时,若为次第紧连同一文献、资料之同页,可使用“同上注”;如不同页,可使用“同上注,第X页”。网上文献资料需引出所引用的页面,如:<http//www.edu.cn/20020315/3044578/shtml>
5、稿件提交
稿件请用电子稿,作为附件发送至胡正良老师email地址:james.hu@wintell.cn 或者黄晶老师的email地址:huangjing@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