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3日,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2018年会暨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在上海人才大厦成功举行。本次案例研讨会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主办,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委员会、上海市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会以及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给予支持。来自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学者及一中院、二中院、高院的法官以及市仲裁处、各区仲裁院的仲裁员和来自上海律师界的律师等约70人参与本次会议。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带领陈佩怡、陈亮成、王亚丽、胡佳宁、谢颖琦、马钱丽、李慧,共7名2018级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本次会议分为两部分,分别是研究会年度工作会议和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会。会议伊始,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张宪民主持,曹艳春会长代表主办方首先致辞,对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专家、学者以及协助举办本次会议的各机构、单位表示了感谢。曹艳春会长表示,劳动法研究会应当增加开展类似案例研讨会的频率,将其作为一种惯例,这有助于解决实践、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对提高上海市劳动法理论研究水平、司法审判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上海人才协会朱庆阳秘书长随后致辞。朱秘书长表示,上海市人力资源产业的发展是在局里方方面面专家的支持下得以进行的,同时,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对上海市人力资源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朱秘书长呼吁大家继续关心上海市人力资源产业,将劳动和谐关系作为重点,多参与其中,并配合工作。
岑峨秘书长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向在座的各位进行了2018年工作报告的汇报,并阐述了2019年工作计划。岑峨秘书长表示,在过去一年里,劳动法研究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并加强对外合作,取得了丰富成果。2019年,研究会将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并聚焦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发挥研究会的积极作用。曹艳春会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上海市法学会关于研究会工作的最新精神,陆敬波副会长对2019年劳动法研究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年度工作会议的最后,全场与会成员用热烈的掌声对2018年度工作报告及2019年工作计划给予了通过与肯定。
为办好本次会议,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于2018年12月就向全体成员和理事征集案例,同时会务组还向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社局仲裁处、普陀法院、市律协等单位和部门征集案例,得到了积极的响应。经过会务组的遴选,最终选取了其中12个案例,分为三个专题开展会议研讨。
第一场案例研讨以有关劳动合同解除的疑难问题为主题,研讨由研究会副会长陆敬波律师主持。卢珍律师首先向大会报告了罢工事件中违纪解除合同出现的若干问题,结果表明现行法律中缺乏和罢工有关的明确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只能按照普通劳动案件的审判原则来进行审理和判决。朱慧律师分享了一则女性员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重大误解案例,认为民法总则对于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规则同样应该适用劳动合同法。唐付强律师介绍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的案例,提出用人单位在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是否应当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问题。唐毅律师就应当由谁来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争议问题展开案例解读,认为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是应当适当拓展企业管理的自主权。钱明辉律师则分享了情势变更的合理性判断案例,争议聚焦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之后,单位提供的究竟是面试机会还是工作岗位,以及提供面试机会是否可视为“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等问题。在自由讨论阶段,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乔蓓华法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军老师针对以上案例分别发表了独到看法与见解。市人保局周国良主任、屠可风先生、同济大学法学院王倩老师以及研究会副会长张宪民也针对以上案例研讨作了精彩点评。
第二场案例研讨的主题是新型用工方式的争议问题,由华东理工大学刘金祥教授主持。两位法官和律师分别作为报告人,从自身实务经历提出了结论迥异的观点。王飞法官带来的案例涉及互联网用工的性质认定,王剑平法官选取的案例关乎建筑临时工的工伤认定问题。张斌律师则为在场嘉宾解析了大学生在校期间劳动关系判断问题,潘家琪律师则就劳动者工伤待遇问题做了案例分享和探讨。在案例报告的点评阶段,张宪民副会长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吴文芳老师分别做了专业而深入的点评。
第三场由上海高院竺琴法官主持的案例研讨围绕竞业限制相关问题展开。二中院的乔蓓华法官重点关注在职竞业限制违约金的约定给付问题,周开畅律师则带来了腾讯与徐振华竞业限制案的复盘介绍,夏利群律师讲解的案子则关乎与外籍人士约定竞业限制期限的涉外法律适用。听取他们发言后,华东政法大学李凌云老师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李磊老师对上述案例进行了专业点评。之后的自由讨论环节,多数意见认为对待竞业限制协议要回归法律规定本身,在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上少用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华东师范大学张颖慧老师、陆胤律师各自留下了精彩诠释。
大会最后在曹艳春会长所作总结陈词中圆满落幕。曹会长对列入研讨的12则案例一一回顾评说,既梳理了大家取得的共识,也谈及与会嘉宾观点的分歧。她认为,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借助学科间的交叉研究,优势互补,而不能孤立看待劳动法。在立法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当代学者更应善于解释法律,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问题,而不能完全依靠未来的立法。与会嘉宾纷纷表示,本次会议务实、高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是不可多得的交流和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