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法学院胡文涛副教授在《中国法学》2018年第5期发表题为“我国个人敏感信息界定之构想”的学术论文。《中国法学》是我国顶尖的法学类期刊,近五年来,《中国法学》的影响因子一直稳居全国法学期刊第一位。
胡文涛老师的论文约2.2万字,文章提出,个人敏感信息在我国规范性文件中已有体现,但规定间存在一定冲突。公众对不同信息的敏感度存在差异,通知同意规则也已引发诸多质疑,我国未来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必要对个人信息进行类型化区分,以实现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更好平衡。敏感信息界定方法,宜在现行定义加列举的基础上,增加信息处理的情境和目的作为考量因素。具体种类方面,应结合对泄露该信息是否会导致重大伤害、给信息主体带来伤害的几率、社会大多数人对某类信息的敏感度三个因素的综合考量,立足于中国国情,回应技术的发展,将健康信息、性生活和性取向、身份证件号码、金融信息、政治意见、通讯信息、基因信息、生物特征信息和精确地理位置列为个人敏感信息。
作为胡文涛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金融隐私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该论文是法学院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标志着法学院科研水平登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