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9日,由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领衔的上海海事大学《社会治理的和谐法律机制研究》学术创新团队、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洋强国背景下船员劳动权利保护问题实证研究》课题组、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和中国交通运输部《海商法》修改“船员章”课题组与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上海市浦东新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船员发展与《海商法》‘船员章’修改三十人高端论坛”在上海浦东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召开。本次会议聚焦《海商法》第三章船员修改立法建议稿的具体条款进行研讨。来自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上海海事局、中国船东协会、上海海事法院、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海集团、大连泛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鸿船务公司、上海华洋海事公司、上海蓝白律师事务所、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等40多名专家学者等代表参加了此次高端论坛。上海海事大学原副校长蔡存强教授出席了本次论坛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法学院讲师殷安军博士、法学院博士生王玉宝和李俊峰、法学院硕士生宋飘飘、贺欢、孟真、郑泽爽参加了高端论坛。
开幕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教授主持,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曹艳春教授首先介绍了出席此次研讨会的主要嘉宾,并对全场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曹艳春教授作为《海商法》修改“船员章”课题组组长,对一年来的课题研究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她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海洋强国战略”及“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大背景下,提升船员社会地位,保障船员劳动法律权利,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船员队伍尤其必要。船员作为特殊的劳动者,大的规则方面还是受劳动法律大框架约束的。但是船员劳动者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船员特别法保护的必要。她指出本次修法对提高船员权利法律保障、通过国内立法来履行2006海事劳工公约,对平衡船员劳动权益和船东利益以及航运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最近几年也都在关注航运人才船员的劳动保护问题,上海作为国际航运中心,“一带一路”的桥头堡,应该在船员劳动权利保护上有所为。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通过举办这种立法研讨会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学者来研究船员劳动权利问题,更加关注小众的船员劳动者群体,拓展研究会的研究范围,丰富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本次高端论坛由三个单元研讨组成,分别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立新教授、蒋跃川教授主持。对《海商法》第三章船员修改建议稿进行逐条研讨。对船员范围是否包含内水船员问题、对船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船员遣返情形、船长防污染的责任、船员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问题、船员工资工时及其他劳动权利、争议解决的管辖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会议对相关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会议由曹艳春会长进行总结,曹艳春教授表示经过紧张而热烈的一天研讨,会议非常有成效,各位嘉宾对《海商法》第三章船员建议稿的每一条都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有交流、交锋也有交融,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本次会议充分听取了专家、学者、法官、仲裁员、律师、船东、船长等各个领域的代表的建议,一部法就是要平衡好各利益方,达到相对的公平,稳定法律关系。今后研究会还会继续主办更加深入的相关具体问题的研讨,不仅解决立法问题,而且要解决理论的问题,为船员法律发展而努力!
最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致闭幕词。他指出,交通运输部尤其重视此次《海商法》修改工作,本次会议的专家们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对于平衡船员和船东利益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本次会议是一次成功、务实、高效的会议,并再次表达了对与会专家们的到来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