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名单进行公示,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荣获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立项。这也是我院教师中第一次一人获得过两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曹艳春教授已于2013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并于2016年顺利结项,其成果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曹艳春教授是通过人才引进进入我校,任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政协法制和社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船员法及船员权利保障问题。著有《雇主替代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等。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各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2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转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撰写学术著作及主编参编教材20部,获得省部市级奖项10余项,代表作《雇主替代责任研究》获得河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010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洋强国背景下船员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实证研究》、《职场性骚扰雇主责任问题研究》,并主持及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部级课题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