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基地年度座谈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山大学、深圳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等17家研究基地的30余名法官及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王淑梅副庭长主持会议,并通报了民四庭2017年和2018年工作要点。民四庭在2017年全方位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在完成涉外商事海事案件审理工作之外,制订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以及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发布了2016年十大典型海事案例,成功试点审理了海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基地。2018年民四庭将继续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仲裁审查案件、长江经济带生态资源保护司法保障、跨境破产等问题的专项调研,支持三个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基地建设,发布2015-2017年海事审判白皮书等。民四庭廉政监察员姚爱华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研究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民四庭张勇健庭长在听取各基地汇报后,作了总结讲话,强调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基地的科研优势,统筹研究力量,加强规划管理,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贸区和自贸港建设,并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的审判实践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支持。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作了2017年和2018年工作汇报。该基地在海洋司法保护领域具有比较雄厚的研究力量,在2017年主办、协办了全国高校海商法教学与研究论坛、第四届上海海洋论坛、“一带一路”与海事法治建设高端论坛、“一带一路”倡议与国际法热点研讨会——暨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基地成员积极参加各种相关学术会议数十次。 基地成员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航运纠纷中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我国海洋维权司法对策研究”等研究项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大辞典》的编撰工作。基地成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南海搜救合作的国际法问题研究”、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航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研究”等项目共计五项。发表了“The ‘One Belt One Road’ Initiative and its Impact on Shipping Law in China”(SCI/SSCI 3区论文)、“海商法基础理论的内涵、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等相关论文共计6篇。2018年基地将更加积极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积极融入和服务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自由贸易港战略。主办《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专家座谈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联合举办“2018年海上货物运输法律”会议,承办“第九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基地将继续申报国家及上海市相关科研项目,按照要求发表论文,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基地还将进一步优化基地网站,增加网站资料中心的外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