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6日,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协办的《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专家座谈会在沪召开。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司法机关、航运企业、科研院校、海事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20余位海商法领域的专家与学者,围绕《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本次座谈会由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主持,《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尹东年教授,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顾问雷海,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姚洪秀教授、徐国平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董敏法官、张俊法官,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法务与风险管理本部高级经理汪洋,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捷、郑蕾,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顺刚,汇盛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罗从蕤,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戴玉鑫,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陈思蕴等分别阐述了对于《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事海商法律体系的建议。
《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已有25年,其在规范我国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以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国际经济贸易形态与航运产业结构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际海事公约也有了新的发展,适时修订《海商法》必将成为加强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为此,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修改《海商法》具有现实必要性。
本次会议汇聚了上海地区有关海商法方面的专家学者,与会代表针对《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广泛交流、畅言献策。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精神,专家建议,应从修法原则、海事审判实践、条文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研究,以更好地推进《海商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