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经过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被任命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曹艳春教授继政协上海市第十二届委员届满后,连任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曹艳春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二届委员的履职中,表现出色,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建言献策,其提案及社情民意涉及司法改革、临港新城发展与交通、垃圾分类、科创中心建设、航运中心建设、环境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等民生诸多方面的内容,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另:曹艳春教授任民建中央第十一届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