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单证法律问题实务”研讨会在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中心成功举办。本次研讨活动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主办,研讨会主要针对当前航运领域及法律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会议作为上海国际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吸引了来自科研院所、司法机关、航运企业、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百余位专业人士的广泛参与。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尹东年应邀作题为“原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单证之间关系”的主旨报告。尹东年教授对《海商法》第41条和第78条的内在联系、主体识别、卸港费用的承担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随后,上海海事法院辛海法官围绕“租船合同与运输单证”主题,从审判经验出发,着重分析了实际承运人制度是否可以适用航次租船合同、期租下的承运人识别、连环租约下的提单并入、如何撰写有效的并入条款等难点问题。
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以及法学院姚洪秀教授、刘达芳副教授、吴俐副教授、林爱民副教授、郑睿讲师、张一祯讲师及部分博士研究生受邀参加本次研讨活动,我院师生同与会专家就理论前沿、实践热点展开了深入讨论,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涉海法律体系以及推动航运产业升级发展积极畅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