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成立仪式暨首届“一带一路”法律高峰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教委、台湾大学、复旦大学、《法制日报》、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同济大学、温州市委统战部、温州市司法局、上海上汽企业集团、上海温州工商联合会、上海李旭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由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主持。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张志军副主任宣读了《关于同意设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及理事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批复》;闫立教授介绍了研究会拟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大会推举产生了研究会会长等。拟当选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潘牧天教授表示,待批准后履职,一定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加强研究会机制建设,开拓新局面,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施伟东致辞,希望研究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发挥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强学会的自身建设。在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揭牌仪式上,上海政法学院刘晓红校长、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殷啸虎副所长和上海市教委高教处桑标处长等到会致辞并为研究会揭牌。我校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当选为“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沈秋明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一带一路”法律高峰论坛上,王国华教授作了“新时代背景下的涉外航运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主题发言。她指出,新时代背景下涉外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应当关注协同创新与联动发展等问题,探索高素质航运法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突出学科协同、校校协同、校企协同、学校与科研机构协同和中外协同等五大“核心协同”的核心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