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船东协会和上海航运交易所的大力支持下,“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研究”课题组于2017年11月9日在上海航运交易所召开了船公司座谈会。上海海事大学、中国船东协会、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海运集团、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海丰国际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马士基航运、达飞轮船、太平船务、中韩客货班轮专业委员会、黄海协会,以及海通律师事务所和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等16家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先生和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首先致开幕词,张守国会长强调了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对船公司的重要性;王国华院长介绍了课题组的研究人员,表明了课题承担单位对该课题的重视。课题组负责人陈喜燕老师接着对课题的背景和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由于2008年欧盟取消了班轮公会的反垄断豁免,引起了各国、各相关国际组织、各相关研究机构对于国际海运业法垄断豁免这一国际惯例进行重新评估,但结论仍不确定。我国交通主管部门对此问题同样非常重视,将“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问题”作为“交通战略规划政策项目”委托给上海海事大学进行研究,旨在在新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下,通过完善我国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制度,维护我国整体利益,为实现海运强国梦提供制度保障。接受委托后,课题组首先对各国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规则进行梳理,针对国际海运业的各关系方——货主(货代)、船公司、道路运输企业、堆场以及研究机构(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国内外),研究设计了调查问卷,对近三年各国针对国际海运业反垄断立法、执法情况以及对于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态度等进行函调及实地调研,本次座谈会是在回收船公司的之后,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的交流与讨论。
座谈会在陈喜燕老师的主持下,与会代表对围绕“国际海运业反垄断豁免”的中心议题,从企业、行业、国家等不同层面对国际海运业的垄断情况、是否应当享有行业反垄断豁免及相关依据、如何享有反垄断豁免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课题组也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最后,张守国会长对代表们的发言进行了总结,王国华院长表示课题组将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得出科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