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8月26日举办的“2017香港航运金融与仲裁法律论坛”上,上海海事大学和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签署合作协议作为一项重要议程。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会长陈晓峰先生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香港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合作备忘录》。出席“2017香港航运金融与仲裁法律论坛”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等主礼嘉宾和与会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和我校法学院共同发起“沪港航运贸易法律交流项目”。双方将借助“交流项目”平台,通过组办研讨会、安排互访、短期培训和经验交流以及专题研究等形式开展合作交流,以进一步加强上海和香港在航运、贸易、仲裁以及相关领域的交流与研究,共同推进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航运、贸易和仲裁等法律专业的发展。这是我校法学院与香港开展合作交流的又一个重要平台。
仪式上,王国华院长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赠送了我校的纪念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