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11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在上海宝隆大酒店胜利召开,年会由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协办。本次年会参会代表300余人,聚集了全国民法学界著名的学者。本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新一届的理事。法学院副院长曹艳春教授继第一届理事后,再一次当选第二届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民法学界著名学者众多,在法学界影响力广泛,我校法学院继续成为理事单位,对提升法学院在业界的影响力意义重大。
法学院王慧副教授、殷安军博士、朱体正博士、温大军博士等多名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了会议,法学院14级本科生刘馥莹参加会议并作为会议的志愿者为会议提供了服务。
博士生导师曹艳春教授在民法总则第一分会场的第二单元民法总则立法争议问题——主体、客体部分,就人体组织及器官的民事立法及规制问题结合自己的多年研究及现实中的问题发表了自己见解,引起了与会学者的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