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宁波海事法院与我校在海事司法审判理论研究、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交流,经过双方充分的研讨准备,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惠明等一行五人于12月22日来我校法学院走访,并和我校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法学院119会议室由蔡存强教授主持举行,我校副校长杨万枫,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杨万枫副校长在致辞中表示,宁波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为海商法律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宁波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的进一步合作指出了新的方向。双方的合作拥有坚实的基础、广阔的空间,希望双方能够进行更务实、更深入的合作,结出更多硕果。
陈惠明院长回顾了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运学院)与宁波海事法院的合作历史,回溯了宁波海事法院建院20余年来所取得成就以及近几年来的司法审判情况。他表示,双方作为海事共同体,在专业方面高度契合,一直保持着高频度交流与联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希望双方从新的起点出发,在今后的合作中共同努力,发挥海事司法机关和海事高等学府各自的优势,为“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海洋强国等国家战略的建设贡献力量。
杨万枫副校长和陈惠明院长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海事法律研讨合作平台、促进海事司法宣传交流活动、完善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等大框架下开展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
撰稿:张琪伟 摄影:张琪伟 陆思怡 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