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个人简介:王铁雄,男,汉族,1968年9月生,湖南衡东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术年会理事、上海市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民法教学研究工作,在民法物权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出版《财产权利平衡论》等专著,发表《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完善》等论文,作为上海法院特聘教授参与审判实践等重要工作和活动。
(一)个人基础信息
职务:教授
博硕导:博士生导师
电子邮箱:txwang@shmtu.edu.cn
联系电话:021-38282181
(二)教育经历
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
(三)工作经历
曾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经历
曾前往德国科隆大学,任访问学者
(五)社会兼职
全国外国法制史学术年会理事
上海市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上海法院特聘教授
二、科学研究
(一)研究领域及科研团队
研究领域:民法;财产法;物权法
科研团队:财产法研究所
(二)科研项目
《民法典实施中农村特别法人之间的法律调适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1BFX075),2021-2024,主持
《民法典编纂中的集体农用地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6BFX127),2016-2018,主持
《物权法实施中农民土地财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从农地动态利用角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76),2011-2014,主持
《物权法实施中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动态保护问题研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11BFX006),2011-2013,主持
《私益与公益平衡理念与机制的构建:征收视野下个人财产权保护研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09BFX006),2009-2011,主持
《新农村建设中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中
(三)代表性论文成果
[1]王铁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完善――民法典制定中不容忽视的问题[J].法学,2003 (02):41-47.
[2] 王铁雄.财产法:走向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J].环球法律评论,2007(01):25-35.
[3] 王铁雄.现代整体论与美国财产法平衡理念[J].比较法研究,2007(04): 25–34.
[4] 王铁雄.布莱克斯通与美国财产法个人绝对财产权观[J].比较法研究,2009 (04):133–143.
[5] 王铁雄.洛克与美国财产法个人自然财产权观[J].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1(05): 50–55.
[6] 王铁雄.普芬道夫的自然财产权理论[J].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0(08): 3–12.
[7] 王铁雄.美国财产法理论的历史基础[J].宁夏社会科学,2010(02):4–10.
[8] 王铁雄.征地补偿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12(03): 43–50.
[9] 王铁雄.论财产所有权观——写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出台之际[J].法学杂志,2014(02): 59–68.
[10] 王铁雄.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权利配置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杂志,2016(04): 74–85.
(四)代表性著作成果
[1] 王铁雄,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1-361.
[2] 王铁雄,财产权利平衡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1-489.
[3] 王铁雄,美国财产法的自然法基础[M].辽宁:辽宁大学出版社,2007:1-218.
(五)基地
法学院财产法研究所 负责人。
(六)科研获奖情况
“征收补偿与财产权保护研究”获得2012年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奖(排名第一)
“格劳秀斯的自然财产权理论”获得2009年全国外国法制史学术年会论文二等奖(排名第一)
三、教学信息
(一)授课信息
主讲本科生课程:物权法,物权法总论
主讲研究生课程:物权法
四、其它成果或荣誉
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校级,上海海事大学,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