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以来,法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了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了《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评选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完成了2021年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认为以上同学不适合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请联系辅导员刘直、佟阳,联系电话021-38282141,38282176,办公地点法学院4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