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评选2021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法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经研究生自愿申报、学工办汇总、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审核,拟推荐以上同学为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7日。若有认为以上同学不适合评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可向评审小组进行反映。
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1-38282141、13774245292(法学院416)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