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海洋强国战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推进南京海事法院与我校的合作共建,经过双方充分的研讨准备,南京海事法院院长李后龙、政治部主任闵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孙晋琪、海商审判庭庭长赵培元、泰州法庭庭长童德清等一行于2021年3月10日莅临我校,并和我校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上海海事大学副校长严伟、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秦立卿、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希平、沈秋明教授、曾加教授、徐国平教授、院办主任石宇等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在法学院119会议室举行,由李希平书记主持。
上海海事大学严伟副校长在致辞中介绍了我校的历史沿革、专业特色、生源规模等基本情况。他指出,由于行业特色我校与全国各家海事法院联系紧密,过去两年,学校也增加了与南京海事法院的沟通交流。他希望双方通过此次签约,借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契机,能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为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贡献力量。
南京海事法院李后龙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的成立过程、机构设置以及人员构成等情况。他指出,在过去一年中,多次邀请上海海事大学的专家教授为南京海事法院法官开设专业讲座,双方在诸多领域有着合作交流。他希望借助上海海事大学优质的师资力量,进一步提升法院法官的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他期望通过双方的签约,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学术会议、实习基地等方面合作机制。
王国华院长介绍了法学院的师资阵容、学生规模、校企合作育人等基本情况。她表示,南京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以及同处长三角的区位优势,通过此次签约,双方可以增强协同育人,共建研讨合作平台。
随后,闵星主任与严伟副校长签署了“南京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大学合作共建框架协议”;闵星主任与王国华院长签署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王国华院长向闵星主任授予实习基地铭牌。
通过本次协议的签订,双方将在建立海事法律研讨合作平台、促进海事司法宣传交流活动、完善海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等大框架下开展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