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翰(1896—1987),天津人。1915年毕业于天津南开中学;1921年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22年至1923年就读于美国哈佛大学;1927年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魏文翰便已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59年原交通部在上海组建上海海运学院,魏文翰与魏文达一同进入我校讲授海商法,共同开创了新中国的海商法专业教育,同时也是我校海商法学科的奠基人。期间魏文翰培养了尹东年、冯大同等学生,后来分别成为我国海商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著名专家。1962年,为了适应上海航运、外贸企业以及学术团体的需要,上海政治法律学会举办海商法讲座,初期由魏文翰主讲,后因工作繁忙而由魏文达代讲。讲座以每周一次的频率持续举办长达十个月之久,听讲者包括船长、教授以及部分学生,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海商法讲座》一书即是在讲座讲稿的基础上增删、修改而成。
魏文翰的法学研究以及实务经历专精于海商法领域,而且著述甚丰,包括《海运法》(青光书局1933年版)、《海上保险法要论》(上海市保险业同业公会1933年版)、《共同海损论》(中华书局1943年初版、1946年再版)、《海上保险学》(中华书局1944年初版、1947年再版)、《海商法讲座》(法律出版社1965年版)等。上述著作皆可谓开风气之先:《海上保险法要论》是我国海上保险法领域的第一部专门著作;《共同海损论》和《海上保险学》写于抗战时期资源匮乏的重庆,颇为不易;《海商法讲座》则是新中国成立后大陆地区第一部正式出版的海商法著作,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仍是该领域仅有的著作,对于我国此后的海商法研究以及海事立法影响深远。此外,魏文翰还曾与英籍律师麦克尼合作翻译了《英汉对照〈中华民国海商法〉》,并在新中国成立后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