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级研究生学业(新生)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自学校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来,法学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完成了2019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拟申报名单以附件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年9月19日-9月25日。公示期内如认为以上同学不适合评选新生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请联系辅导员刘直,联系电话021-38282176,办公地点法学院416。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2019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