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沈秋明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于耀东副教授、研究生教学秘书石小东老师、就业联络人张琪伟老师等一行五人走访了学院实习基地试点合作单位上海领港律师事务所。领港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左平、专职律师佘雪晴、行政经理陈英豪以及我校毕业的三位青年律师助理给予了热情接待。
领港律师事务所唐左平主任对法学院老师们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总结了从2017年4月法学院与领港律所签订《校外实习基地试点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律所承担的实习带教工作: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领港律师事务所收到30多份法学院研究生的简历,通过面试接纳了其中10位学生参加实习,最终录用了3名优秀的18届毕业生成为律师助理。唐主任充分认可法学院研究生的实习表现,绝大多数实习生能积极主动融入律所工作氛围。他希望能与法学院加强合作,欢迎有志于成为律师的学生来领港律所实习。
法学院王国华院长对领港律所的付出表示感谢,同时对在律所工作的毕业生表达关心。王院长强调了实习实践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参加实务实习可以全方位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王院长表示,双方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不断增加合作,领港律所不仅承担了研究生的课程实习任务,还解决了部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她期望双方能总结之前的合作经验与成果,并加强将来在学生实习、实务讲座等方面的合作。
目前在领港律所工作的我校优秀毕业生于戴河分享了自己在领港律所的实习感受。他谈到,当初自己被唐左平律师《法律学人的职业生涯选择》的讲座所吸引,之后报名申请在领港律所进行实习;各位专职律师都非常关心实习生,对实习带教工作认真负责;通过在律所4个月的实习,个人的综合能力得以提升,最终决定留在领港律所参加工作。最后,他表达了对母校上海海事大学和工作单位领港律师事务所的感激之情。
座谈会后,王国华院长和唐左平主任代表双方签署了《校外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由王国华院长向唐左平主任授予法学院实习基地铭牌。通过此次签约,领港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法学院校外实习基地,双方将加强在学生实习实践、人才联合培养等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