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相雷为二级党校学员作《党员的权利义务》主题报告,五十多名入党积极分子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上,相雷副书记指出,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整体,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作为保障是不行的。
相雷副书记鼓励学员们,如果今后能有幸加入共产党,在学习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党员的义务,并应从以下方面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只有充分行使党员权利,有效履行党员义务,才能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保持我们党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提升党的执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