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2017年海事海商专题研讨会暨航运企业破产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会在舟山市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舟山市律师协会协办,瀛泰律师事务所、 京衡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承办,共有90余位来自全国各地海事律师、法官、航运企业实务人员等参加会议。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胡正良教授与硕士研究生李珠应邀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就航运与造船企业破产案件海事法院及人民法院管辖之冲突现状、仲裁程序与破产程序冲突、航运与造船企业的银行债权人在破产案件中的困境、跨国航运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交流。由法学院胡正良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李珠撰写完成的“我国应否采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境破产示范法》之研究——韩进海运破产引发的再思考”被收录于大会论文集中。
胡正良教授在“跨国航运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议题发言环节中,从研究和实务的专业角度,以韩进海运破产为例,对跨国航运企业破产及《示范法》的采纳问题等进行深刻剖析,发表独到见解,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