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同学们对于案件的理解分析能力,2017年4月17日十点十五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衡星学术团举办民事案件研讨会讲座。本次活动邀请宋旭明老师担任主讲人,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学习。老师就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邹冬、罗娟与被上诉人罗继明债券纠纷一案中的几个争议点进行了分析,随后同学们展开了讨论。
首先,老师从该案中欠条的合法性、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入手,对民事中一些概念进行了解释,比如民事中附条件的合同、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同时对欠条本质进行了分析论证。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对案件的客观事实进行辩证分析,努力弄清楚法律真相与绝对真相的区别。讨论非常激烈,同时同学们还就该案件中的一些问题向老师请教,老师都做出了详细的解释。最后老师对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做出了总结。
至此,本次民事案件研讨会讲座圆满结束。此类活动对于同学们的专业有颇多助益,希望以后能越做越好。
撰稿:成春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