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 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与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协办的ADR研究方阵(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方阵)系列论坛第三场研讨会暨2016上海国际仲裁论坛在我校东明路校区举行。
本场论坛的主题为“建设国际仲裁中心背景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副处长龙飞、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郭峰、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志军等领导到会致辞和发言。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上海市商委、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商会(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宝钢集团、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不同地区的政府机关、法院、仲裁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及律师事务所的140余位业界精英、专家学者与会。
我校党委书记金永兴教授出席会议。本次论坛活动由我校原党委书记、校长於世成教授和法学院院长王国华教授分别主持。
於世成教授在开幕致辞中代表承办单位对与会嘉宾和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其简要介绍了我校在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中所发挥的重要智库作用,并对国际仲裁中心建设背景下ADR的功能发挥提出了热切期待。他表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将紧紧抓住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发展机遇,在继续坚持和发扬海商法专业特色的同时,还将更加深入地开展“一带一路”法制建设研究,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航运强国、国际海事仲裁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在致辞中指出,仲裁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推动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进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社会发展、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将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主题发言环节,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处副处长龙飞、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华东政法大学袁发强教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振安、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郭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负责人徐飞、上海政法学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主任盛红生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良教授分别以《仲裁司法审查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八大改革举措》《海事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以海事案件委托仲裁调解为重点》《裁判的可预见性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发展的影响》《<UNCITRAL关于安排仲裁程序的说明>最新进展》《浅谈ADR在中国的发展路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以海仲委上海分会实践为视角》《从南海仲裁案看仲裁人才培养》《我国海事仲裁走专业化道路的几点思考》为题,从研究和实务的专业角度,对国家最新政策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ADR相关热点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
在座谈交流环节,多位与会代表围绕建设国际仲裁中心背景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题,自由提问和发言,并与有关嘉宾进行了广泛探讨。
最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与会专家学者交流深入,观点鲜明,为全体与会者解读了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最新动向,阐释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研究前沿和实务运作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李仕春主任对此次论坛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期待有更多的理论界、实务界专业人士关注ADR研究和发展,将上海国际仲裁论坛做大做强,加大成果转化、彰显品牌效益,为国家制定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发展问题的顶层设计建言献策。
图 3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