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非英语专业研究生
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校非英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管理,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的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情况,特对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对象
(一)全日制研究生对应的培养方案里要求必修公共英语的学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执行,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研究生英语水平分类
(一)硕士研究生公共英语分A和B两类,具体分类办法如下:
1.A类:免修研究生。当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数不含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入学英语统考成绩英语(一)原则上前60%和英语(二)原则上前60%,直接划入公共英语A类免修,无需申请。具体免修名单每年开学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B类:除了A类,一律记入B类。B类学生符合免修条件的,可以在开学第一周向培养办申请免修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列入免修研究生名单,按免修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符合免修条件的,可以在开学第一周向培养办申请免修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列入免修研究生名单,按免修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共英语课程介绍及学习要求
(一)博士:
公共英语课程只开设1门,高级学术英语(共16学时,1学分,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课,所有博士生都要做进培养计划并选课,免修不免考。)
(二)硕士:
公共英语课程共开设2门,硕士从2门中选择一门做进培养计划并选课,免修不免考。
1.学术英语(建议A类硕士选择。共16学时,1学分,在一年级第一、二学期都开课,课程教学大纲相同。)
2.综合英语(建议B类硕士选择。共16学时,1学分,在一年级第一、二学期都开课,课程教学大纲相同。)
非全日制等学位点有特别要求的,以学位点要求为准。
四、英语课程考核要求
所开设的各门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都应有明确的考核要求,学生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原则上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原则上占70%)构成,每门课程单独计分,满分为100分。任课教师如果变更该最终成绩构成办法,需要提前向培养办申请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课程开课前2周内,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具体的成绩构成办法及考核方式以任课教师在课上公布为准。
五、公共英语免修相关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修公共英语课程“高级学术英语”,但仍要做进培养计划并选课。条件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发布通知为准。
①博士入学考试英语成绩85分及以上;
②近五年获得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或新标准310分及以上)或GMAT成绩630分及以上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或雅思(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
③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④近五年以英语为工作语言在国外连续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英文学术论文2篇。
2.硕士研究生
A类研究生无需申请直接列入免修名单,B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免修。条件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发布通知为准。
①近五年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合格;
②近五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上述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开学第一周向培养办提交免修申请表。
2.研究生院核准发布
①研究生院培养办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将免修名单核准后通知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②教学秘书把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学生。
(三)免修成绩
获准免修的研究生把课程做进个人培养计划并选课。免修研究生仍需参加期末考试,最终公共英语课程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记录。
六、其它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