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评阅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评阅书中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学位论文评阅为“不通过”:
(一)评阅书中综合评价档次为“D”或单项评价指标含“D”;
(二)评阅专家对论文存在“异议”。
盲审评阅或答辩评阅如果有1 份评阅“不通过”,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般
不少于 3 个月,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 1 个月,修改时间从第 1 份“不通过”评阅意见反馈之日起算。论文
修改完成后,重启学位申请程序,流程从相似度检测开始。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沪海大研〔2023〕226号)
申诉申请经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不同意,或审批同意但经再送 1 位专家复审意见仍为“不通过”,研究生须
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6 个月,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3 个月,修改时间从申诉申请审批
不同意或复审“不通过”意见反馈之日起算。论文修改完成后,重启学位申请程序,流程从相似度检测开始。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沪海大研〔2023〕226号)